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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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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阅读次数:3384

某公司总经理侵害公司权益案

案情介绍
20XX年,A地陈某、李某与B地周某共同出资,成立了临份某煤化有限公司。其中陈某任董事长,李某任监事,周某任总经理。后由于陈某和李某家在A地,且出于对周某的信任,将公司管理完全交给了周某。
20XX年,陈某和李某到公司,想对公司近几年的业务做一个全面了解,于是提出查看公司财务,但被周某无理拒绝。至此,陈某和李某失去了对公司的管理权。事情发生后,陈某和李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经侧面了解,周某在管理公司期间,将公司的资金存入以其亲属的名义开立的银行帐号,有侵占公司资金的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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