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知识

首 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知识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阅读次数:2957

网络公司如何正当表达商业言论

网络公司如何正当表达商业言论

一、商业言论不能突破正当的界限

在知识经济时代,资本的逐利本性得到了极大的扩张。尤其是在超越时空界限的网络环境下,资本的逐利本性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随着信息逐渐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信息逐渐商业化,并且不再处于放任自流的自在状态,华丽转身成为能够创造商业利益的重要的生产要素。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信息的竞争,拥有的有用信息越多,意味着获得的竞争优势越大。

在网络经济形态下,对有用信息的占有更是直接决定了企业的未来。信息是自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