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知识

首 页 > 法律知识 > 离婚知识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阅读次数:2261

段依与戊跃文抚养费纠纷案

      案情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段依系其母亲熊桃娥与戊跃文的共同子女。熊桃娥与戊跃文于199E年离婚,法院判令由戊跃文每月支付段依60元抚养费,但戊跃文一直未予支付,且段依现在珠海读职业中专,每年需花费教育费、生活费等费用约万余元,段依母亲熊桃娥已下岗,每月领取200多元下岗工资,无力承担段依的费用,故此形成纠纷。另查明,戊跃文与熊桃娥离婚后亦再婚,并育有二子女(其中女儿是后妻抱养的),戊跃文每月实发工资1000元左右。
原审法院认为:段依要求戊跃文补付自199Y年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