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9 15:20:26 | 阅读次数:837
竞业限制协议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其履行要求离职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就业,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
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需遵循法律规定,一般有三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请求解除以及因用人单位原因未支付经济补偿导致劳动者请求解除。在解除协议时,双方应明确解除条件和后果,确保解除过程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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