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2 14:54:46 | 阅读次数:959

职工调动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处理

职工发生调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处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应随同转移。即职工调动到新单位后,原个人账户储存额将一并转入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继续累计计算。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职工在职业生涯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实现养老保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职工在调动时无需担心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处理问题,只需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