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9/19 10:16:59 | 阅读次数:842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关系。在实习关系中,实习生通常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实习协议主要明确实习内容、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而不涉及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
因此,一般情况下,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不形成劳动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实习单位与实习生签订的实习协议中包含了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或者实习生的工作内容、时间等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那么双方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