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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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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1/14 9:29:17 | 阅读次数:296
答:如果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可能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上一条:员工服务期是什么?
下一条:专项培训费用与员工服务期的约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