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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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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6/11 10:09:42 | 阅读次数:689
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法定的加班费支付标准支付加班费。
上一条: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下一条: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