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3 20:39:58 | 阅读次数:701
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员工离职后,原单位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已经结束,那么员工可以与原单位客户进行业务往来。但是,如果员工离职后,原单位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仍然存在,那么员工与原单位客户进行业务往来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源。
因此,员工离职后,应该遵守原单位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不得泄露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源,不得与原单位客户进行业务往来。如果员工违反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原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