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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阅读次数:2383

下班绕道与友会餐遭遇事故不属工伤

案情
  职工张某与单位约定的下班时间为下午5:30,前不久,男友约张某下班后绕道到男友单位会合,然后一起去吃饭。
  晚饭后8:30左右,张某回家途中被高某驾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高某也已赔偿全部损失。
当张某以系下班途中遭受伤害,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时却被拒绝,社会保险部门也驳回了张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法院同样认为张某不构成工伤。
一、工伤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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