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4 10:20:00 | 阅读次数:689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成为用人单位成员等情形,即可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